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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运处“十条禁令”

作者: 邵冬茹   发布日期: 2021年09月28日   来源: 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

一、严禁违规购买、收送高档烟酒、茶叶等名贵特产;

二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、收送、发放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节礼;

三、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;

四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、娱乐、健身等;

五、严禁违规索取及收受财、物;

六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;

七、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;

八、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、违规乘坐公务用车,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改革“八个不得”纪律要求;

九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

十、严禁违规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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